最新资讯
INFORMATION咨询热线
400-0724-200电话:+400-0724-200
传真:+0769-27226822
邮箱:4000724200#B.QQ.COM
机电零部件进口报关归类浅析
确定机电商品零件的归类主要依据为《税则》十六类类注二:
除本类注释一、第八十四章注释一及第八十五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机器零件(不属于品目84.84、85.44、85.45、85.46或85.47所列物品的零件)应按下列规定归类:
(一)凡在第八十四章、第八十五章的品目(品目84.09、84.31、84.48、84.66、84.73、84.87、85.03、85.22、85.29、85.38及85.48除外)列名的货品,均应归入该两章的相应品目;
(二)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某一种机器或同一品目的多种机器(包括品目84.79或85.43的机器)的其他零件,应与该种机器一并归类,或酌情归入品目84.09、84.31、84.48、84.66、84.73、85.03、85.22、85.29或85.38。但能同时主要用于品目85.17和85.25至85.28所列机器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5.17;
(三)所有其他零件应酌情归入品目84.09、84.31、84.48、84.66、84.73、85.03、85.22、85.29或85.38,如不能归入上述品目,则应归入品目84.87或85.48。
简而言之,有列名的按列名归类,专用零件归入机器零件税号,通用零件归入品目8487和8548。
归类思路
机器零件是否适用十六类类注二零件归类原则,应考虑下述(一)、(二)两种情况。
(一)判断零件是否构成完整品整机基本特征
商品进口状态已构成整机基本特征的零配件,应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一)按整机确定归类,而不适用零件归类原则。如何判断商品是否构成整机特征需要根据个案情况综合判断,一些诸如价格,结构,用途等要素都可以作为参考,譬如:1、进口零件价值是否占整机价值的比重较高;2、整机关键件是否均以进口。但切记这些只是辅助判断的因素之一,不是法定依据。
例如:
1、笔记本电脑拆散件进口,进口零件价值约占成品价格的75%,包括显示屏、主板、内存、键盘等,但缺少硬盘和CPU,则该批货物应根据归类总规则二按整机归入84713000,不能根据上述零件归类原则分别归类。
2、空调器主要有压缩机、冷凝器和蒸发器组成,如果上述关键件同时进口也应认为构成整机特征,,应按空调整机归类。
(二)判断零件是否构成独立功能
根据《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479中的描述:“本品目所列的机器与机器零件等(应按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归类)之间的区别在于它们具有独立功能”,即若具有独立功能的商品不适用于机器零件归类原则(十六类类注二)。
据此,下列机械装置应视为具有“独立功能”:
1.可独立于其他机器设备之外执行其功能的机械装置(不论是否配有发动机或其他动力装置)。
2.必须安装在另一台机器或器具上,或安装在一套较复杂的设备中才能执行其功能的机械装置,但其功能必须是:(1)不同于所装机器设备的功能;以及(2)在上述机器设备操作中并不起必不可少的和不可分割的作用。
上述条文在必要的地方稍加修改后,也适用于第85章商品。
例如:手机内的震动装置,其基本结构为马达加上偏心块,该商品必须安装在手机内才能执行其功能,但是其功能不同于手机,且手机中如果没有震动装置,仍然可以完成其功能,并非手机必不可少的装置,因此该商品应被视为具有“独立功能”的装置。
机器零件归类应首先考虑下述(三)、(四)排他性原则。
(三)相关排他性注释
《税则注释》对十六类注释二做了排他性描述:“除本类注释一、第八十四章注释一及第八十五章注释一另有规定的以外,机器零件应按下列规定归类:”,相关章类注均为该章类的排他性条款,即罗列了不应归入该章类的商品。
例如:
1、机器用锁:根据十六类注释一(七)规定:本类不包括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规定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及塑料制的类似品,因此,机器用锁应归入品目8301;
2、陶瓷制阀门:根据八十四章注释一(二)规定:陶瓷材料制的机器或器具(例如,泵)及供任何材料制的机器或器具用的陶瓷零件(第六十九章),因此,陶瓷制阀门应归入69章。
(四)相关排他性品目
上述零件归类原则不适用于下列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品目84.84(密封垫等)、85.44(绝缘电线)、85.45(电气设备用碳精制品)、85.46(绝缘子)或85.47(线路导管);这类零件一般应按其构成材料归入相应的章内。钢铁制的粗锻件应归入品目72.07。
机器零件归类的其他注意事项:
(五)未列专用零件税号的商品如何确定归类
协调制度对商品零件的列目方式有多种,但部分品目项下未列有零件税号,该类商品的零件原则上应与该种机器一并归类。例如:品目8480项下没有零件税号,税号84807100压模的专用零件仍应归入税号84807100。
(六)机器附属的仪器及装置
附属的仪器及装置(例如,压力计、温度计、水平仪或其他测量或检验仪器、产量计数器、时钟机构开关、控制板、自动调节器等),如果与所属机器设备同时报验,并专用于测量、检测、控制或调节某种机器或装置,应与有关机器设备一并归类。
(七)通用零件的归类
可确定为机器零件,但非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某种机器或某类机器(即通用于不同品目所列的多种机器)的物品,应归入品目8487及品目8548。需要注意,并非所有可应用于多个品目商品的零件都能作为通用零件归类,只有这些品目涉及的商品不为同类商品时方可。同时,品目8487仅包括非电气的通用零件,电气的通用零件应归入8548。
在具体归类实践中,机器零件归类碰到的问题及争议种类繁多,本文仅对部分问题做简单阐述,具体操作中还会有很多问题需要掌握,例如:判断零件是否构成整机特征计算价值时,安装费用、软件费用是否计算在内?零件结构主要为某品目商品,但是还装有部分其他功能的部件,那么该零件能否按十六类类注一品目列名归类,还是按专用零件归类?
博裕机械进口报关行通过丰富的进口优势/经验/为解决客户在进口采购,进口申报,进口查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